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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2020年住房保障等专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作者:强雄集团   发布时间:2020-04-30

 4月27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2020年住房保障等专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安排,对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推进住房保障等10项专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省政协副主席、厅长张少康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壮狮通报了全省住房保障工作情况,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耿辉和厅二级巡视员魏振发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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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住建系统迅速行动,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及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要求,坚持全国全省“一盘棋”响应机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有效保障了全省1.7万余个工地安全和有序复工复产,民生事业顺利运转,为城乡生产生活秩序保持平稳提供有力支撑。特别是第一季度全省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7899套,达到总目标任务的72.3%,基本建成棚改安置房、完成发放租赁补贴分别占年度目标的34.5%、79.2%,实现了良好开局;广州、深圳、佛山、韶关、惠州等市为14万户保障对象减免公租房、直管公房、人才住房租金3.26亿元,惠及住房困难群众约45万人,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住房保障工作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形势的复杂严峻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全年完成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的年度总目标任务进行梳理细化、查漏补缺、压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既定任务目标。要加快完善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坚持发展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扩大住房保障对象覆盖面,加大对环卫、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的精准保障力度,提高住房保障能力,更好服务城市住房困难群众。会议还对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镇级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削坡建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预算编制与执行等工作进行专项部署。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住建部会议的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因时因势完善落实常态化条件下的防控措施,抢抓今年剩余时间,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拿出超常规的工作力度和工作措施,在大战大考中彰显担当作为,全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重点工作,为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更大贡献。一是要慎终如始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各项解难纾困政策,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个行业复工复产达产,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确保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不打折扣,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要逐条逐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完成相对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等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镇级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和农村削坡建房等风险。三是要突出抓好城乡建设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要把握好常态化的规律特点,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优化预算编制与执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力推动排水防涝、供水设施、生活垃圾处理、燃气设施、城市道路桥梁、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充分发挥对经济的稳定作用。四是坚持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不停步。要更加自觉、更加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高质量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积极推动建筑业提质增效,大力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强调,各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守土有责、守土有方,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好头,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支持。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让广大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疫情防控和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一线,让作风建设成果转化为具体行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实实在在取得成效。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及广州市相关工作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其他地级以上市相关工作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及部分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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